郧阳师专信息公开工作2014—2015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03  点击数: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要求,结合我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现编制2014-2015学年郧阳师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学校制订并完善了《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公开形式及内容等,学校党政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与协调,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2014-2015学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2253件。其中新闻中心信息1284件,系(部)综合信息606件,教学管理信息60件,学生管理信息75件,其他信息228件。

二、公开内容

1、学校概况

学校基本情况、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专业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内设机构、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等。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专栏以及学校招生网站的招生专栏上,主动公开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并公开了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制订了《郧阳师专财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我校网站公开了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帮困措施以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学校依法理财,实现“阳光财务”。 加强资产管理,公开了物资设备采购、图书采购管理等。

4、干部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考核情况。公开了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人数及职称信息、骨干教师介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事招聘信息、教师人事争议调解办法等。公开了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教职工管理制度信息。

5、教学科研管理公开情况

公开了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科研管理情况等信息。教学管理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研成果、教学设施、学生的实践实训情况等。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评选及科研奖励情况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具体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学籍管理,考试纪律、转专业申请、各类学生评优的条件、要求及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严重违纪处理结果、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信息。

三、公开方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是以网站和自动化办公系统作为主要公开渠道,校内公告栏、各类会议、QQ群、校报、校园广播、校园动态、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师生知晓的方式为补充。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评议良好,未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单位或个人的举报。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学校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有关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有待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要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部门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学校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载体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建立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继续推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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