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11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汉江师范学院对“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工程名称: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维修。

二、维修工程内容:消防栓玻璃维修、灭火器充装、安全出口标识制作、安全出口指示灯更换、应急灯更换维修等(见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维修工程报价表)。

三、项目预算:4.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询价须知

㈠供应商在报价前须认真阅读本询价须知及《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消防设施维修报价表》中的维修项目名称及维修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汉江师范学院将视其为同意询价文件的内容。

㈡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要用A4纸打印,字体为中文简体,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或增删,因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将被认定为作废。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1份,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恕不退还。

3、供应商的报价含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报价的货币是人民币,单位是元。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完税发票。

4、维修工程竣工经我校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价款向乙方支付95%的工程款,剩余5%作质保金,在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5、本询价采购为一包采购,报价是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报价表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报价文件作废。报价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㈢供应商应对本次询价采购的维修工程作出实质性响应,不能低于询价采购规定的维修要求,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否则,报价文件作废。

㈣供应商接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电话通知后,到汉江师范学院签订合同,超过三天没有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㈤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递交的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交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

4、其他材料。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2017年12月15日下午16: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1日下午15点;地点:学生宿舍。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址

1、送达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桐华幼儿园大楼5楼504室;

2、联系人: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刘老师;

3、联系电话:0719-8846026。

汉江师范学院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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