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教财〔2017〕6号)和《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鄂车改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拟对3台轿车(鄂C85839、鄂C85837、鄂C83300),1台客车(鄂C81795),1台箱式货车(鄂C81920)进行注销登记;拟对2台轿车(鄂C8A035、鄂C1FE09)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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