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7天:2014年10月2日至10月8日。
广大师生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电话:18986905739,13986871011;信箱:121801690@qq.com,yysz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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