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09  点击数:

二、 十堰市科协评审办公室将根据论文申报的质量和数量,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参加第十六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符合申报的论文须是2014年1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提出申请,填写《市州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3)两份,连同论文全 文2份及电子稿送交评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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