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汉江师范学院对“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积极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
二、项目概况:
汉江师范学院现有三套中央空调系统,分布在尚艺楼、时雨楼、启明楼。
1、尚艺楼中央空调建于2013年8月,格力品牌,风冷水循环机组;
2、时雨楼中央空调建于2012年7月,美的品牌,模块式风冷机组;
3、启明楼中央空调建于2013年7月,美的品牌,模块式风冷机组;
三、服务内容:
1、中央空调的故障排除,隐患排查,日常维修、维护、保养。
2、做好每年夏季供冷气、冬天供暖风的冷热转换工作。
3、确保使用中央空调的每个房间夏季供冷气、冬天供暖风正常。
三、服务要求:
1、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维护、保养中央空调系统,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2、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及设备的检修;
3、根据学校的中央空调系统经常出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日常使用建议;
4、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四、服务时间:三年。
五、项目预算:每年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元)。
本项目维保费用是指,系统维护保养及应急故障排除的费用及单价在500元以内的空调机组配件成本费用。对于自然灾害、供电故障而造成的配件损坏,由学校承担相应费用。
六、服务商资质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央空调维护保养相关资质。
七、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央空调维护保养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报价单;
中央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报价单
5、服务承诺,要求对上述第三项的服务要求各条款进行响应说明。
八、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要用A4纸打印,字体为中文简体,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或增删,因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将被认定为作废。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1份,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信袋封面处应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文件恕不退还。
3、服务商的报价含配件成本费、运输费、搬运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的货币是人民币,单位是元。服务商必须提供正规完税发票。
4、本询价采购为一包采购,报价是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报价表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报价文件作废。报价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总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报价文件作废。
九、验收与结算:
项目完成后,经我校验收合格后按照一年一次付清全部服务费。
十、现场勘查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江师范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719-8846026
十一、服务商质疑及受理:服务商若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两日前(2016年6月21日17时前)向学校提出质疑;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疑问的,汉江师范学院将视其为同意询价文件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以后提出质疑的,学校将不予受理。质疑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加盖公章。
十二、评标办法:
学校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3日下午16: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启明楼5楼504室,王老师。
十五、服务商接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电话通知后,到汉江师范学院签订合同,超过三天没有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汉江师范学院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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