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部分建筑物玻璃更换安装询价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23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汉江师范学院对部分建筑物玻璃更换安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汉江师范学院部分建筑物玻璃更换安装。

二、项目内容

更换部分建筑物内真空玻璃24块(其分布为;图书馆7块、尚艺楼4块、文科楼2块、一号大门2块、二号大门1块、三号大门3块、启明楼4块、后勤服务楼1块)。

三、工程预算:人民币叁万叁千元(33000.00元)。

四、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五、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

3、汉江师范学院部分建筑物玻璃更换安装报价表。

4、施工安全、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

六、报价要求

1、递交报价文件时,需递交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报价文件要用A4纸打印,字体为中文简体,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或增删,因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将被认定为作废。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恕不接受。

3、报价文件1份,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恕不退还。

4、报价含搬运、运输、工程材料、人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的货币是人民币,单位是元。企业必须提供正规完税发票。

5、本询价项目为一包,报价是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报价表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报价文件作废。报价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总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报价文件做废。

七、验收与结算:工程完成后,经我校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八、质疑及受理:若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2016年9月27日16时前)向学校提出质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疑问的,汉江师范学院将视其为同意询价文件内容,在规定的时间以后提出质疑的,学校将不受理。质疑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评标办法

学校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询价结果。

十、现场勘查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点,地点:图书馆、文科楼、启明楼等。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及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9日上午11:00前。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二)、送达地址:汉江师范学院启明楼5楼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三)、联系人:刘老师。

(四)、联系电话:0719-8846026。

汉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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