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2月18日下午17时截止)向汉江师范学院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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