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教财[2017]6号)和《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鄂车改发[2017]1号)文件精神,学校有小型轿车鄂C85839(存放在十堰)、鄂C85837(存放在十堰)、鄂C83300(存放在十堰)、客车鄂C81795(存放在丹江)、箱式货车鄂C81920(存放在丹江)等5辆公车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拆解企业。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汽车报废拆解公司必须具备相关单位批准的资质。
2、报名时需提供回收汽车拆解资格证书和报价单(向学校交费)。
3、拖运报废车辆、办理注销等费用由企业承担。
4、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5点30分。
5、报名地点:汉江师范学院图书馆二楼东区207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97192265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