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十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全校民主推荐,拟推荐金梅老师为“十堰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8日至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据实向校纪委和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846011,8846018。
汉江师范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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