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9〕4号),我校2019年面向全省招收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 |
040107 |
小学教育 |
80 |
2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80 |
3 |
050201 |
英语 |
35 |
4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0 |
5 |
130402 |
绘画 |
10 |
6 |
040201 |
体育教育 |
20 |
7 |
060101 |
历史学 |
20 |
8 |
070302 |
应用化学 |
15 |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22日
2.网上报名方法:
(1)考生登陆汉江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在专升本栏目下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2)提交信息完成报名后,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升本报名申请表(附件1)填写后打印三份,到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盖章,完成学籍审核;打印专科阶段成绩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请考生参考《2019年汉江师范学院专升本报考专业对应一览表》(附件2)。汉江师范学院代码为:10518,专业代码见招生计划。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3—28日。
2.现场确认步骤:
(1)考生必须本人到我校教务处(汉江师范学院尚艺楼B303室)进行确认,提供已修课程成绩单一份(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报名申请表三份(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证件照3张。
(2)我校核查学生报名资格。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凡填写或查明信息不实者,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规定缴纳报名费13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专业计划数调整
本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结束之后,根据报名情况,我校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将于6月10日前在我校专升本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说明:
1.考试科目共3科,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科目内含有2门课程的,相关内容各占50%。参考教材和考试大纲见附件3、附件4。
2.大学英语、综合英语不含听力。
3.绘画专业考试时间1.5天,其他专业考试时间1天,考生可于6月21日下午到校熟悉考场。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校考生须在6月19日—6月20日领取准考证;外校考生于6月21日(周五)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汉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办公室(尚艺楼B303室)。
5.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须自带画笔、橡皮等工具,画架、画纸和画板由我校提供。
六、公布成绩
7月1日(周一)前在我校专升本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的方式向我校提出卷面成绩复查申请,我校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录取
(一)录取方案: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一的成绩;考试科目一的成绩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二的成绩;考试科目二的成绩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三的成绩。
(二)公示及录取:根据考生成绩及录取方案,7月15日前公示拟录取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入学报到。专升本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于9月初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或教务处网站通知。
(五)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生,录取的学生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
(六)考生有提供虚假信息及任何违规、违纪和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八、收费、学籍与教学管理
(一)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并与我校2019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其本科学籍由我校教务处到省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相关要求管理,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入校后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不足编班人数的,插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九、其他
(一)我校专升本信息公布网站: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0719-8846133),电子信箱:jwc@hjnu.edu.cn
(三)举报投诉电话:0719-8846011,电子信箱:yyszjw@126.com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参与普通专升本各环节相关工作。
汉江师范学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