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个人申请和现场确认,共7名教师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拟推荐提交至省高师认定中心进行认定,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维维、王嘉丽、方珍、沈凡、金吉成、金彦宏、熊梦圆
若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7日前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846018。
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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