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评选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的影响力,在学生中公平、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自强自立、学习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专业竞赛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培养高尚道德。

三、评选周期和评选流程

“校园知行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

整个评选活动从逢双年份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开始,至第二学期末结束,贯穿整个学年度。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六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第一学期的10月份)

1.召开会议,部署“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评选工作。同时,通过网站、广播、海报、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校园氛围。

2.开展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院(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3.各院(系)成立包括部门领导、教师代表、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研究制定本院(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二)推选考察(11月)

各院(系)按照评选要求和本院(系)推选工作方案,组织推荐和初选工作。

1.推荐方式可分为部门推荐和自荐。除了院(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院(系)推选小组。

2.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特点自行制定方案,组织“知行之星”的推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优秀学生典型的宣传。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若干名“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办法: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院(系)张榜公示。

3.确定候选人后,各院(系)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将推荐的“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上交学校党委宣传部。材料包括:推荐(自荐)表以及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三)网络投票(12月中上旬)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12月下旬)

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1-10名为“校园知行之星”,11-20名为“校园知行之星提名奖”。

(五)表彰奖励(第二学期3月)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及获提名奖的同学颁奖。

(六)典型推介(第二学期4-5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五、申报材料

每个学生申报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汉江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自)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事迹材料”。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生活照”。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院(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

汉江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推(自)荐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2寸)

籍 贯

政治面貌

院(系)

班级

联系电话

微信号

若有可填

微博地址

(若有可填,新浪或腾讯皆可,地址示范:)

获奖经历

主要事迹

对“知行反思、自我教育”的认识

备注

1.此表可复制,可另附纸。

2.自荐表上请附免冠两寸照片一张。

3.若填写内容较多,可自行延长表格,多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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