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学校积极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每项信息,着力推进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建设。党政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组织与协调,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制定了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公开时间。利用办公平台、校园网、微平台及二级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以及校园活动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和师生全方位知晓学校各类信息。通过校报、校刊、广播以及各类会议等传统模式,主动向学校师生员工、校友介绍学校的发展现状和重要工作,加强决策、校情和事业发展状况的信息公开力度。2015—2016学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3026件(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以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网站访问量为1125000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8个类别、23个项目中的内容全部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中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和信息1567件(次),学校二级新闻网发布新闻和信息1459件(次);发布官方微博1351条,微信406条;《汉江师院报》15期、学报6期;学校广播制作新闻节目102期;查阅520余次卷(件)档案;网站发布招聘就业信息70余条,举行一场近200家企业参会招聘近千余岗位的面向全社会的大型公益招聘会。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专栏以及学校招生网站的招生专栏上,认真落2016年高招录取“26不得”,及时主动公开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并公开了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的要求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主动公开《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收支决算表)》,通过各种途径公开2016年学费、住宿费、代收费、考试报名费、服务性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财务报销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招投标工作将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结合,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每项采购项目受理后,从采购信息发布,直至采购结果形成,每个环节都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学年度,公开招标公告信息22条。
3.组织、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考核情况。公开了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人数及职称信息、骨干教师介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人事争议调解办法等。公开了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教职工管理制度信息。本年度通过网站公示公告各类人事招聘的结果,内容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等,共计公示招聘12人、其中教师6人、辅导员4人,图书馆工作人员2人。
4.教学科研管理公开情况
公开了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科研管理情况等信息。教学管理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研成果、教学设施、学生的实践实训情况等。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评选及科研奖励情况等。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具体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学籍管理、考试纪律、转专业申请、各类学生评优的条件、要求及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严重违纪处理结果、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是以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主要公开渠道,校内公告栏、各类会议、QQ群、校报、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师生知晓的方式为补充。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学校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及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评议良好,截至目前,学校未接到和未发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学校属2016年新建普通本科院校,在体制转换过程中信息公开的衔接还不够规范,尤其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网站整合、内容充实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校将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改进: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汉江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结合学校的机构调整,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各职能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着力建设完善《汉江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栏目,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处的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工作督办机制,采用明察暗访,分类督办等形式,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同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反馈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时效性。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等机制,与部门负责人履职尽责考评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说明及链接
汉江师范学院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