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基本信息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和社会声誉,有效预防和减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及时准确地引导网络舆论,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汉江师范学院新闻舆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信息技术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党总支负责人组成。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校内各单位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反应原则逐级报告、双重报告,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分管校领导。发生重特大网络舆情,须报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学校党政办按信息报送规程逐级上报。

2.协调联动。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校内各单位必须通力合作,通过网上线下、多管齐下开展应对工作,尽快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3.权威发布。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必须统一口径、权威发布。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处理,相关涉事部门必须及时主动地回应社会质疑和错误信息。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第一时间介入

1.校内各单位发现网络舆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网络舆情信息监控、舆论信息的应对引导、网评文章的组织、相关正面报道的整合以及负面舆论和有害信息的处置工作。

2.对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分析评估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提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建议,实时掌握事态发展动态并及时汇总、分析、上报,确保学校正常秩序。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在上报信息的同时,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实行24小时信息监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党委宣传部、信息技术部和相关涉事部门等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络信息监控,跟踪舆情动态,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学校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应对提供参考。

4.对一般网络舆情,采用“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涉事部门必须在做好线下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力量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正确引领舆论导向。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解答、撰写评论文章。

5.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请上级宣传、新闻、公安和网络管理等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处置。

(二)快速报告处置结果

1.重特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涉事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报送处置结果。

2.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报送处置结果。

3.一般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处置结果要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党委宣传部。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要通过文件、会议或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回应网民关切,必要时可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媒体沟通

发生重大网络舆情,党委宣传部要及时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并由学校指定专人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可会同涉事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

四、应急保障

1.机制保障。建立网络舆情信息互通互报机制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学校与上级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网络舆情,能及时得到上级的支持和各方的积极响应,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要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校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校内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2.人力和技术保障。党委宣传部、信息技术部要切实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配置必要设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有效监控。要组织好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信息技术部、保卫处等部门和各院(系)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业务能力。

3.经费保障。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列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学校单列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予以保障。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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