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举借政府债务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汉江师范学院是一所湖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立于1904年的湖北郧阳府师范学堂,文脉可追溯到明朝嘉靖年间的郧山书院。1954年建校,1975年开设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汉江师范学院。
学校主要职责:
1.大力培养各类人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不断优化专业结构,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强调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学结合,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就业竞争力。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赛等各类竞技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200余项。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区市招生,生源数量充足、质量高,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各类紧缺人才。
2.主动融入社会服务。学校积极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发挥人才聚集、学科综合的优势,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以服务求支持,以共赢谋合作,以贡献求发展。在人文社科领域特别是以武当文化、汉水文化为主的地方文化、旅游产业的研究与推介中有较大优势和特色;同时,积极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有力推动核心水源区产业转型发展,促进本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校科研工作与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保护、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十堰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战略相结合,研究成果丰硕,在推介武当文化、车城十堰、丹江水源区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建有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汉水文化研究基地)、湖北省武当文化研究会、十堰市科技创新团队(珍稀药用植物繁育创新团队)等研究机构。
4.致力文化传承与创新。发扬汉江百折不回、推陈出新和润泽万物的精神,大力发展大学文化,凝练学校精神。在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方面,与印度、英国、菲律宾、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地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了选派学生赴国外攻读学位的机制。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以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生在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中,水平得到提高,能力得到锻炼,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显著,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质量得到保证。
5.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拥有央财支持重点专业、央财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承担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农村幼儿教师培训子项目3个,农村小学骨干教师置换培训子项目1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各2个,湖北省高校实习实训基地1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7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1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三所名校对我校对口援助。高举师范教育的大旗,一心一意打造区域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基地,争创一流院校、一流学科,教育学学科为一流学科建设,它以全校21个师范教育专业为基础,涵盖8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培育省级一流教师队伍、培养省级领先的创新人才、打造省级一流科技平台、产出省级一流教研成果、传承创新区域优秀文化。
(二)内设机构
学校机构设置情况见学校网址:汉江师范学院——职能部门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以培养高质量人才、积极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科研体制机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与学科水平;进一步创新学生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教育学学科一流学科建设之后,积极争创更多的学科为一流学科建设。
(一)坚持“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坚持按照“高素质、强能力、有特长”的标准,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通过合理调整理论与实践教学比重,拓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加强学生能力培养等多种措施,促使拔尖人才和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健全学生服务与就业指导机制,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体系,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加大贫困生资助及家访力度,构建家长和学校共同育人的新机制。
(二)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加强内涵建设。坚持质量和标准,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和高技能的人才;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开展校本培训,选派教师赴国内外学习培训;鼓励教师攻读在职博士和提高“双师”素质,大力支持学术团队和学术梯队建设;继续推行青年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开展青年教学明星的评选活动;做好楚天技能名师的遴选申报、业绩考核工作;加大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力度,鼓励聘任行业企业一线技术能手、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来校任教,规范教学管理,严把教学质量关。
(三)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按照“坚持差异发展,发挥比较优势,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社会需求”的学科与专业建设思路,主动适应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水源区生态建设,紧紧围绕十堰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学科专业基础,打造优势学科和品牌专业,逐步形成区位优势较为明显、特色较为鲜明的学科专业结构,在重点学科(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争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出版等方面取得新的成就。
(四)以本科高校办学特点和规律为指向,全面推进科学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校重点工作督办落实,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加强综合管理,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一是强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二是不断加强资产与后勤管理;三是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四是严格财务管理,提升造血功能。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坚持财务预算的刚性管理,严守财务核销程序,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通过压缩公务开支(重点压缩“三公”经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等途径,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的运转,逐年降低债务余额。
(五)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适应新时期办学的新机制。面向社会,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一是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提升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和科研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服务;三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科研团队联合深入农村、企业、行业,开展科研攻关,协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四是高质量办好桐华幼儿园,充分发挥其学前教育实训实习基地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五是积极参与十堰市“五城联创”及其他各项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文明校园,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的实力。
(六)深化校企、校地合作,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科技进步做出更大贡献。开放办学,促进文化产业开发;发挥学校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校园文化产品的研发和文化市场开发,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鼓励支持教师利用文化产业园平台,开展社会需要的产品开发和科技服务,为地方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提供科研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团队力量,围绕旅游、生态、环保等,积极开展地方文化研究,推动地方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解放思想,探索市场条件下办学新机制。一是要认真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社会变革的指向和步骤,在学校体制、管理机制、运行模式等顶层设计方面紧跟时代步伐,在办学理念、发展定位上与时俱进;二是要加大联合培养人才的力度,拓宽渠道,在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方面开创新局面;三是要加大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增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拓宽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四是加强与兄弟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推进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对口支持汉江师范学院合作项目的对接、落实。
(八)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适时启动学生公寓立项审批和建设工作,逐步改善学生宿舍居住条件;实施启动理化实验楼立项审批和建设工作,逐步改善教学条件。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经省财政厅鄂财预发〔2021〕7号文件,于2月10日批复,学校2021年总收入为27454.71万元,总支出27454.71万元。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7454.71万元,比上年增加 2791.52万元,增长11.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10162万元(含历年专户结余),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1267.71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2021年事业收入编列10162万元,包括本年事业收入征收计划7362万元和国库专户历年结余资2800万元。
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7454.71万元,比上年增加2791.52万元,增长11.32%。其中:基本支出21528.75万元,项目支出5925.9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入职职工较离校职工较大增长,人员经费增加1040.71万元。二是随着近年来本科招生人数增加,在校生规模逐年扩大,生均公用经费多年未变动,故2021年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1147.04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生公用经费。三是项目支出增加603.77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基建项目440.17万,以及学生资助项目增加4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26.04万元,其中:办公费72 万元、印刷费80万元、水电费460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315万元,劳务费260万元,委托业务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差旅费356万元,维修(护)费800万元,培训费4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20万元,工会会费18万元,福利费155万元,专用材料费2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3 万元。比上年增加1147.04万元,增长 24.51 %。增长原因:随着近年来本科招生人数增加,在校生规模逐年扩大,生均公用经费多年未变动,故2021年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教学设备购置、校舍维修修缮、改善办学条件以及增加各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经费。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根据省财政厅“只减不增”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的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非财政资金安排“三公”经费83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加5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均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43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加258.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启动丹江校区综合维修,相关人员经常往返十堰市---丹江口市两地,测算需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2021年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鄂管车函〔2020〕59号)批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8万,2021年三公经费资金来源全部为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512.0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44.6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37.3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06.02万元,增长15.77%。增长主要原因:2021年工程类政府采购较2020年增加440.17万元,而货物类政府采购较2020年减少224.15万。根据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出台的《关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政策调整的说明》的最新要求,对没有达到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不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省本级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固定资产存量情况具体如下:办公用房18891平方米,专用房屋329244平方米,职工住宅99267平方米;土地面积1096亩;机动车7辆(包含环卫作业车辆2辆);大型专用设备905万元,主要资产未发生变化。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无增减变化。
六、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执行中,本部门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学校2021年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列为重点项目管理,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汉江师范学院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七、2021年部门预算表
《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具体见附件2。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经费拨款(补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教育支出(205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七)普通教育(20502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八)高等教育(2050205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八)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本部门分配和管理的、不属于本部门预算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省本级列支的专项支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中不包含财政专项资金。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2.汉江师范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