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校园沥青路面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18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对校园沥青路面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校园沥青路面维修。

二、项目内容

详见《汉江师范学院校园沥青路面维修明细及报价清单》。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报价文件内容(相关证件的原件经现场审核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汉江师范学院校园沥青路面维修明细及报价清单》。

4、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

5.服务商至少有2项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要用A4纸打印,字体为中文简体,要求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或增删,因文件有误或表达不清将被认定为作废。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1份,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信袋封面处应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文件恕不退还。

3、供应商的项目报价含成本费、运输费、搬运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的货币是人民币,单位是元。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完税发票。

4、本询价采购为一包采购,报价是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报价表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否则报价文件作废。报价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总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报价文件作废。

七、验收与结算

项目完成后,经我校验收合格后,付95%货款,余款5%留作质保金,在贰年质保期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部结清(不计利息)。

八、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供应商若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2019年6月21日9时前)向学校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疑问的,我校将视其为同意询价文件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以后提出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以书面的形式提出,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评标办法

学校依法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现场勘查时间(即为报名时间,领取汉江师范学院校园沥青路面维修明细及报价清单)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9日上午9点。

地点:汉江师范学院。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下午3: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图书馆东区106室。

十三、供应商接到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电话成交通知后,到我校签订合同,超过三天没有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19-8846028。

汉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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