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汉江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7〕42号)中的公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学校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30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若特别优秀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放宽到35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40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若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国内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要求为一类本科院校。国外留学学历须有教育部的学历认证,且在201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的院校。
3.资格条件、专业背景要求。严格按“汉江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资格条件审核。
各位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址:)。最终审查结果以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相关材料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招录资格。
1.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汉江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汉江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启明楼410室),邮编:442000,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龚老师;0719-8846018;传真:0719-8846012,QQ:22556099。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0:30;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下午14:00-18:00;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对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相关考核程序按“汉江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组织实施。
公示期为2017年5月13日-5月19日,公示期内,对资格审查及考核方案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或组织人事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0719-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0719-8846011(汉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
|
【关闭】
汉江师范学院 信息公开网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电话:0719-8800198 传真:0719-8800198旧版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