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文件,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2017年度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甘波、李光、王爽、周娟、李新、郭萍、田薇、彭小燕、高常、黄朝凌、段文群、董媛媛、周心莲、郑德梅、朱晓静、田萍、康平
龚道臻、张宇、王思源、程欢、郭雯斐、郭颖颖、吴承明、张志萍、姚冰、吴军、张雅然、何雪莹、李雅欣、万晶、尚亮、董双玲、李华涛、姜浩
杨雨佳、黎宸、孙艳琴、夏婧、孔国欢、丁翠叶、曾晓东、王倩茹
公示期为1月5日—1月1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或校职改办反映。
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办公电话:0719-8846011(内线88011),手机:13986871011(党老师),E-mail:yyszjw@126.com
校职改办,办公电话:0719- 8846012(内线88012),手机:18986905739(梁老师),E-mail:1218016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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